人家常說,當熱情不再的時候,就該是換跑道了。花了快一年時間,找到自已「覺得」不錯的新工作。
我捨棄了「永遠為你擋在最前面」的管理,放棄了很多事情,該說我捨得拋下這些事一走了之嗎?
一點也捨不得,我怕八年遺毒,我怕能力跟不上,我怕…不過我還是走了。
我討厭承諾,承諾是個屁。這大概是送某些嘴臉的人最好的一句話?:p
至於新工作,我還是在問自已,這真的是我要的嗎?這個答案,還沒找到就是了~
On this day..
- 爛東西的啟示 -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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